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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广西商事制度改革三周年大事回望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广西工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4/27


2014年


▲2014年3月3日,黄先生拿到广西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首张新版营业执照



2月17日,《广西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在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发布。


3月1日,广西正式全面启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简化登记事项和文书,不再收取验资报告,启用新版营业执照,全面停止企业年检。


8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这是全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以来首个以地方政府规章出现的法律文件,为广西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促进了广西改革的纵深发展。


8月4日,自治区工商局下发了《关于调整企业登记管辖范围的通知》,大幅下放了登记权限。将注册资本5000万以下一般性企业的登记权限下放至企业所在地工商登记机关。这是自治区工商局有史以来企业登记管辖范围最大的一次调整,也是登记权限下放力度最大的一次,进一步方便了企业就近办理工商注册,有力地促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也为“宽进”后的“严管”打下了坚实基础。


8月29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工商局在东兴国家开发开放试验区开展了以“先照后证”为主的改革试点工作。由工商部门牵头,组织梳理行政审批项目正、负面清单共67项。9月3日,防城港市发出了第一批“先照后证”营业执照,为下一步全区推行“先照后证”改革工作积累了经验。


9月1日起,我区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在全区正式执行“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煤炭开采审批”等31项工商登记由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这标志着“先照后证”的改革在广西迈出了重要的坚实一步。


12月25日,东兴国家开发开放试验区和南宁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启动了“三证合一”(一照三码)改革试点工作。


2015年


 

▲2015年9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局长、张虹为企业主颁发广西第一张加载全国统一代码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5月,自治区工商局在桂林市工商局试点“全城通、就近办”企业注册登记新模式,满足了群众“就近、便利、高效”的办事需求。


7月,“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范围扩大到北部湾经济区南宁、防城港、北海、钦州四市。


7月15日,广西防城港市举行了电子营业执照和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启动仪式,标志着广西电子营业执照及登记全程电子化试点工作正式开始实行。


8月,编制公布《广西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第一批)共165项,有效指导履行“先照后证”改革后“双告知”职能。


9月1日,广西正式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成为全国两个全面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省(区)之一,比国家规定时间(10月1日)提前了1个月。


12月,电子营业执照和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在南宁、桂林、北海等市扩大试点范围。


12月,自治区工商局先后制定了《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部门执法,减少执法上的随意性。


12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深化我区商事制度改革,强化“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


2016年


 

▲2016年9月30日,自治区副主席黄日波宣布广西“六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正式启动,相关单位领导共同按下启动球


5月,自治区工商局、发改委联合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8各部委关于印发<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启动了对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司登记注册环节的任职限制工作,建立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


5月,出台了《自治区工商局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制度,按照职责法定、信用约束、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建立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格局。


6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工商局牵头组建自治区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自治区副主席黄日波担任会议召集人。


7月,自治区工商局组织出台了《广西“先照后证”改革后“双告知”工作规范》,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企业群众在办理登记时需要提交的前置审批文件,较改革前减少了85%。


7月,广西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系统在我区南宁、桂林、北海、防城港、钦州等5个试点设区市上线运行。


7月,自治区工商局积极部署开展企业名称自主选择和简易注销改革试点,指导防城港市工商局开展了企业名称自主选择试点工作和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工作。


8月,自治区工商局编制公布了《广西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第二批),共36项,并实现对目录的动态管理。


9月30日,广西“六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区范围内正式启动,在国家“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本要求下,我区创新性的纳入公安部门印章准刻证,实现“六证合一、一照一码”,是目前为止全国五个全面实施“六证合一”的省(自治区)之一。


11月,自治区工商局与自治区质监局、南宁海关等8个部门签订了数据归集与共享协议,进一步促进政府部门间企业信息开放共享。


11月16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建设顺利完成并上线运行,12月25日通过国家工商总局验收,基本实现“一网归集、双向服务”的目标。


11月28日,广西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改革。


11月28日,全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暨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电视电话会议在南宁召开,自治区副主席黄日波出席了会议,并在会上贯彻落实了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以及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对全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作出部署。


12月1日,自治区工商局一次性将自治区、市、县三级工商登记机关的企业名称库(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名称)全面开放,为社会公众提供企业名称对外查询服务,为下一步开展企业名称登记改革奠定基础。


12月13日,自治区工商局向社会公布了权责清单,实现了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两单融合”。


12月,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在14个设区市上线运行。给投资创业者设立市场主体提供更多的便利和选择途径。其中,桂林市六城区、十一县全面铺开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


12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涉企信息归集工作机制。


 

2016年,自治区工商局先后编制了《2015年广西企业登记统计分析报告》、《广西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大众创业分析报告》,指导全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016年,自治区编办、工商局作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组建汇总全区的“一单两库一细则”。


2016年12月,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商事制度改革进行第三方评估以及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全区商事制度改革满意度为86.98%,评估报告得到了自治区领导的高度认可。


2017年


▲2017年4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局长张虹给广西桂海鑫进出口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经理胡兴龙发放34证合一的“一照通”营业执照


 

3月1日,自治区工商局联合自治区商务厅、人社厅、国税局、地税局,在全区范围内与全国同步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4月,调整后置审批事项,编制《广西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关键词,有效指导投资创业者在实施“先照后证”登记改革后,准确到有关审批部门办理相关营业许可,降低市场准入时间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4月24日,广西防城港市发放全国首张34证合一的“一照通”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