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您现在的位置: 广西畅力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 信息中心 >> 最新政策 >> 正文
 
8月开始实施的税收新规定汇总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8/7


给大家汇总了一下八月开始实施的税收新规定,一起来看看吧!

税务总局明确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201481日起,纳税人通过虚增增值税进项税额偷逃税款,但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
   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81起启用新版增值税发票

201481日起启用新版专用发票、货运专票和普通发票,老版专用发票、货运专票和普通发票暂继续使用。

据了解,改版后的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代表发票种类代码的第8位有所调整,发票代码第8位代表发票种类,货运专票由“7”调整为“2”,普通发票由“6”调整为“3”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和“购货单位”栏一律改为“销售方”和“购买方”,“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改为“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主要是因为营改增后,原征收营业税的服务业纳入了增值税征收范围。

新版专用发票和货运发票取消了发票监制章和双杠线微缩文字防伪特征,保留部分防伪特征,增加光角变色圆环纤维等防伪特征,使防伪特征达到9项,形成了严密的公众、专业和专家三级防伪体系,税务总局将光角变色圆环纤维等5项防伪特征予以公开后,便于纳税人和税务人员初步识别发票真伪,筑起防止利用增值税发票偷逃骗税的第一道屏障。



金税卡和IC卡等税控设备8月起停售

201481日起,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服务单位只允许发售金税盘、报税盘,停止发售金税卡、IC卡等税控专用设备。原使用金税卡、IC卡的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金税卡、IC卡等税控专用设备。

据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金税卡、IC卡伴随着1994年金税工程而生,型号经历了多次更新,但金税卡、IC卡自身存在一定硬件缺陷,要求匹配主板有ISA插槽的计算机才能正常使用,存储空间无法扩大,难以满足抄报税存储的要求。
  2011年税务总局组织研发单位开发了金税盘和报税盘,经运行测试升级,金税盘、报税盘的质量和功能日趋成熟,不仅提升了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技术水平,同时方便了纳税人办理日常事宜,大大降低了专用设备对计算机的匹配要求,便于安装使用。



非居民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需办税务登记

81起,《非居民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开始施行。今后,在中国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的非居民企业也必须办理税务登记。

《办法》明确,非居民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的税收管理范围包括:以自有或者租赁的船舶、飞机、舱位,运载旅客、货物或者邮件等进出中国境内口岸的经营活动以及相关装卸、仓储等附属业务。并明确了以程租、期租、湿租的方式出租船舶、飞机取得收入的经营活动也属于国际运输业务。

按照《办法》规定,非居民企业应自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资格或运输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自行或委托代理人选择向境内一处业务口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同时提供经营资格证书、经营航线资料、相关业务合同以及境内联系人等相关信息。